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 管理办法(暂行) 2026年09月23日  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 管理办法(暂行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学校教职工文体协会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保障文体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,促进教职工业余文化体育生活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文体协会,是指由学校教职工基于共同兴趣、爱好自愿组织并申请,经校工会批准成立的校内群众性业余文体组织。 第三条 文体协会在校工会指导下,有计划地开展教育、技能、艺术、体育等有利于教职工身心健康和素质提升的各项活动。 第四条 文体协会应以丰富文化生活、提高综合素质、繁荣校园文化、促进身心健康为宗旨,遵守国家法律、工会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。 第五条 校工会是文体协会的主管部门,负责文体协会的登记、审批、监督和管理。 第二章 成立、变更与注销 第六条 文体协会申请成立的条件 (一)有规范的文体协会名称; (二)有明确的文体协会章程; (三)有一定数量的教职工参与,会员一般在15人以上; (四)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。 第七条 文体协会申请程序 (一)由拟成立文体协会的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《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成立申请表》、文体协会章程、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等材料; (二)经校工会审核合格后,填写《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登记表》,办理注册手续并备案。 第八条 文体协会可以自行设计会旗、会徽、会标等,但须经校工会批准并备案。 第九条 同一性质或同一名称的文体协会只设置一个。 第十条文体协会变更名称时,应到校工会办理登记手续。 第十一条经会员大会表决,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注销的,可以申请注销。注销时,由拟注销文体协会的负责人向校工会提交《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注销申请表》,由校工会统一下发注销公告。 第十二条 文体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,校工会将对其进行整改或注销: (一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违犯校规校纪,扰乱学校正常秩序,利用文体协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; (二)拒绝接受校工会的正常工作指导,背离文体协会活动宗旨,在教职工中造成不良影响; (三)文体协会活动风险系数高,文体协会无法对参加活动的会员给予必要的保护或承担相应的责任。 第三章 会员与组织 第十三条 加入文体协会的条件 (一)承认文体协会章程的我校在职教职工; (二)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; (三)服从文体协会管理,履行会员义务; (四)积极参加文体协会活动并能发挥个人特长和智慧。 第十四条 文体协会组织机构 (一)文体协会组织机构应充分调动会员积极性,认真组织开展文体协会活动,保持文体协会的生机和活力,定期向会员大会汇报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; (二)文体协会组织机构成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热心文体协会工作,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组织能力; (三)文体协会组织机构成员由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,上报校工会批准;更换成员应报校工会同意,并经会员大会选举通过。 第十五条 文体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(一)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 (二)参加文体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 (三)监督文体协会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; (四)向文体协会提出建议和意见。 第十六条 文体协会会员履行的义务 (一)执行文体协会的各项决定; (二)参加文体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 (三)完成文体协会交给的各项任务; (四)按文体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。 第十七条 文体协会根据自身规模和实际需要,设置名誉会长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职。 第十八条 文体协会成立伊始,组织机构成员可以自荐或举荐的形式产生,一年后应通过会员大会选举形式确认。一般每三年换届一次,组织机构成员可以连任。 第四章 活动与经费 第十九条 文体协会依据各自章程和计划独立开展活动,或受校工会委托承办全校性重大活动。 第二十条 文体协会根据各自特点和情况,兼顾普及和专业两个方面开展活动。承办全校性重大活动,应至少提前2周上报活动方案,填写《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申请表》,报校工会审核批准。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第二十二条 文体协会需每年10月15日前,向校工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,内容包括年度活动项目、活动预期效果及活动经费预算等。 第二十三条 文体协会需在每年秋季学期末放假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。 第二十四条 校工会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“优秀文体协会”和“优秀文体协会干部”等称号活动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已经校工会委员会通过,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。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 附件1 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成立申请表 文体协会名称 文体协会人数 活动场所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协会发起人 姓名 所在部门 文体协会职务 协会简介 (可附页) 审批意见 学校工会(签章)年 月 日 附件2 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登记表 文体协会名称: 注册时间: 负责人情况 序号 姓名 部门(单位)及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会员情况 序号 姓名 部门(单位)及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附件3 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注销申请表 文体协会名称 协会负责人 姓名 所在部门 文体协会职务 联系电话 注销原因 文体协会财产清理处置情况 文体协会负责人: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学校工会(签章)年 月 日 附件4 广州华商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活动申请表 文体协会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 活动时间 拟用地点 活动目的 活动内容 经费预算 文体协会负责人意见 签字: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学校工会(签章)年 月 日 下一条:荔湖街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托管托育服务 的通知 【关闭】